糖心小晚酱是谁:糖心vlog官方网站现在时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审: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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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6月2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案。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此前在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了两次审议。

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762人提出的8805条意见,另外收到群众来信56封。黄海华表示,社会公众主要就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合理设定罚款金额与拘留期限、明确处罚裁量基准、适当下调处罚年龄、提高采集人体生物样本的审批层级、与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三审稿将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

黄海华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多项修改,其中包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

2024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宏在经济观察报撰文介绍,治安违法记录就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客观记录。所谓封存,是通过控制和限缩违法记录的查询机制,通过禁止查询、披露和使用,来间接达到违法前科消灭的效果。

此前,针对我国进入轻罪时代,外界呼吁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呼声高涨。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2024年7月29日-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大检察官研讨班再次明确,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更好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我国已建立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如何扩大其适用范围,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成年犯罪人,法律界近年来多有讨论和献策。

赵宏指出,与犯罪记录一样,虽然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证券投资经纪法等为数不多的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对违法前科者的资格限制和行业禁入,但违法记录的影响却远超人们想象。与其影响程度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有关违法记录的记载、在错登时当事人是否可要求更正,甚至是为了摆脱持久的精神羞辱和制度歧视,有违法记录者可否要求行政机关彻底删除这些违法记录,在法律上都几无规范可循。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查处的治安类违法案件大概是800万起,这也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饱受违法记录之苦。所以,从法律上的权利保护角度,我们呼吁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接下来的修改中能对人数如此庞大的人群的呼声有所回应。”赵宏在文章中表示,如果彻底清除目前还较为困难,那至少可以在法律中规定限制查询,即学校、用人单位等部门只有在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授权时,才可对当事人的违法记录予以查询,而不是随便就让当事人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黄海华还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增加规定,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当查明事实,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同时,做好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本法有关条文中不再设置罚款处罚,同时在附则增加一款,相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应规定处罚,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处理。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进一步明确本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的适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履行治安防范责任的行为适用本法,妨害反恐工作的行为适用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进一步明确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听证的情形,并增加规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不公开举行、听证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加大对14-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惩处力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频发。许多未成年人是从很小的违法犯罪开始,如果“惩”“救”不及时,容易走向严重刑事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条款有哪些实质性变化,修改过程中有哪些考量?

黄海华介绍,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上升明显。党中央高度重视预防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贯彻党中央要求,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适当调整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加大惩处力度。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反应强烈。为此,本次修改规定,对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也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做好衔接。2020年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予以训诫、责令接受社会观护、进行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等一系列教育矫治措施。本次修订明确规定,对因不够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还依法治理学生欺凌。规定实施学生欺凌,有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规定学校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的,责令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发挥好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 

在完善处罚程序方面,本次修改增加规定,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对未成年人可能执行拘留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更好教育违法未成年人,树立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 

此外,为了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未成年人在酒吧、歌厅等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况,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